关于对超期未复学学生处理的公示
日期:2024-06-24 17:53:46  来源:教务处 

根据我院最新修订的《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七条第二项:“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并取消学籍:……(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经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李梦娜等50名超期未复学学生予以退学并取消学籍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6月25日至7月1日

教务处联系电话:31690005,31690932,31690004

邮箱:hncstjwc@163.com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相关负责人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教务处邮箱。

 

附件:超期未复学学生名单.doc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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