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通知
日期:2018-08-04 00:00:00 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通知<?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各系部:
海南省教育厅将于2009年5月份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传达给你们,主要内容如下:
1、选拔基本条件
专任教师,退休教师必须出具返聘证明。
2、推荐名额
各系部遴选并推荐一名最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本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
3、截止日期
认真填写申报表及其他资料,并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9年4月13日送交教务处陈鹤年主任。
4、有关详细资料请看原文件
原文件及相关表格下载地址:ftp://ftp.hnspi.edu.cn/教务处文件下载/师资队伍/2009/教学名师文件及相关表格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