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实验课教师行为规则
琼软职[2006]61号
为了规范计算机实验课教师的教学行为,不断提高计算机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加强计算机实验室的规范管理,确保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授课课教师要提前做好实验准备,检查和熟悉上课所需要的硬件、软件条件。必要时可提前将实验要求,报给实验室管理人员。上课时,提前三分钟到达实验室。
二、授课教师既要上好实验课,又要加强对设备的管理,防止学生破坏或盗窃设备;授课教师有义务维护实验室设备安全,要做好课后与管理员的交接工作。
三、授课教师应要求学生按号入座,以便于纪律检查和设备检查;在特殊情况下,由教师适当调整学生的座位。
四、所有实验课都要有实验报告,明确实验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实验课要强化技能训练,要突出技术的运用,要真正体现实验课的特点。
五、白板笔书写完毕后,一定要及时盖上笔帽,防止挥发和浪费。下课应及时擦黑板,切断电源,关闭空调,关锁门窗,做好防风、防雨、防火工作。禁止既开空调又开门窗。
六、上实验课时,教师应巡视指导,答疑解惑,主动辅导,督促学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不要长时间定点辅导;教师不要长时间坐在讲台上;禁止教师坐在讲台上做与本堂课无关的事情。
七、教师要教育学生不要使用讲台上的教师专用设备,教育学生不要在实验课上玩游戏或聊天,教育学生不要拆卸或安装任何软件和硬件(USB磁盘、键盘、鼠标、耳麦、网线等)。
八、教师不能在实验课堂拨打或接听手机;教师不能中途离开实验室;教师要把握好下课时间,避免发生拖堂现象。
九、授课教师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规范操作启动或关闭,保护设备功能,延长设备寿命。教师有责任教育和监督学生正常启动或关闭电脑。
十、授课教师要填写好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特别是要把设备存在的问题写清楚,以便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及时维护维修。
本规则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本规则的解释权属教务处;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二00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