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听课制度
日期:2018-08-04 00:00:00  来源: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听课制度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中心环节。听课活动是了解教学情况,发现教学问题,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广大教师相互交流和学习,不断提高授课质量的一种重要形式。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院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听课不少于6节。
二、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其中教务处正、副主任,各系部正、副主任听课不少于6节。
三、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四、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其中参加工作不满2年的青年教师听课不少于8节。
五、听课时间、听课内容由教师自行安排,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应交流体会和看法,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六、听课时要认真填写由校教务处统一印发的听课记录表,学期结束时交回各系部检查、整理和存档。
七、听课的教师要课前通知授课教师;任何教师不得无故拒绝其他教师听课。
八、每学期末,由教务处汇总并公布全体教师听课情况。
九、听课是每位教师的基本工作内容,纳入学院考核范围,记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
十、本制度从200731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属教务处。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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